绥滨县绥东镇鸿润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立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422MA1AUL2M1K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绥滨县绥东镇绥兴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滨市监处罚[2024]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4年1月3日执法人员对绥滨县绥东镇鸿润生鲜超市经营者王立国进行询问调查,经查,2023年12月12日,绥滨县绥东镇鸿润生鲜超市购进的“手撕面包”(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日)”共计10袋,每袋4元,货值金额40元,销售价格5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剩余10袋,未售出。该超市提供了商品进货票据一份。该食杂店经营者王立国承认是因为这款面包销量不好,放在货架角落,在定期清理超保质期限食品的时候由于自己疏忽没有清理到位。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经营者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绥滨县绥东镇鸿润生鲜超市为合法企业。
2.进货票据,证明:绥滨县绥东镇鸿润生鲜超市所购进的“手撕面包”进行了采购验收并在保质期内。
3.现场检查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4.现场检查照片12张,证明:绥滨县绥东镇鸿润生鲜超市所销售的“手撕面包”10袋已超过保质期限。
罚款0.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元
绥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