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昌达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秀容 | 注册资本:100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7030582019481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御林街42号(御庭苑2栋1-5-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30
2020-04-28
(2020)川0703执17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省昌达电梯有限公司、成都众诚浩信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9-30
2020-09-14
(2020)川0703执172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省昌达电梯有限公司、成都众诚浩信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6-22
2020-03-09
(2019)川0703民初49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省昌达电梯有限公司、成都众诚浩信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9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19
2019-10-31
(2019)川07民辖终1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众诚浩信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省昌达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18-09-26
2018-04-16
(2018)川0703执1649号
人事争议
文*与四川省昌达电梯有限公司人事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剑市监处〔2024〕51082324000258号
当事人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中的第六条第一款:“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要求定期对涉案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违法。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0000.00元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