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秦皇岛凤伦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闫玉娟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2L18109517G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闫家峪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处罚〔2026〕42号
经调查,当事人2025年8月14日向中国石化公司订购的20吨0号柴油,根据需要分批购进,通过调取的进油台账和供货单位油品出库单显示,2025年11月22日购进的0号柴油3吨(3528.6升)为抽检不合格批次油品,进货单价5.67元/升;扣押油量为0.63吨,(因进油质检密度832kg/m为10月26日具油品出库时间较远,油品出库单只有3吨的总升数且2个密度不一致,故按抽检密度830kg/m计算)为759.04升,查封当天车用柴油标价6. 19元/升,扣押货值4698.46元。 根据当事人2025年11月22日-12月10日的销售台账,该批次油品共销售2900.66升,销售金额是16835.96元,本案总货值(已销售货值+扣押货值)合计21534.42元(16835.96+4698.46)。销售不合格油品成本为16446.74元(2900.66×5.67),所以本案违法所得为389.22元(16835.96-16446.74)。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0号车用柴油0.63吨; 2、没收违法所得389.22元; 3、处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0号车用柴油货值金额21534.42元的1.9的倍罚款40915.40元。 罚没款合计41304.62元。
40915.40元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2
冀市监秦处[2025]13030025000010
当事人委托他人对加油机主板计量控制程序进行篡改而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
1.没收涉案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2块; 2.没收违法所得283675.61元; 3.罚款1000元。 罚没款合计284675.61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