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恒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圣飞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26MA9EY86D8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王楼镇342国道与011县道交叉口北130米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濮范交简罚字(2025)第0701002号
濮阳市中恒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豫 JC1292)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
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案
给予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范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7
2
J371721202500078
2025年03月15日14时08分,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国道240线597公里处对张安林驾驶的豫JA6772(黄色)豫JD518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焦秋生、刘龙向驾驶员张安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检查发现:张安林驾驶的豫JA6772(黄色)豫JD518挂(黄色)是六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现运输一车圆木,从河南濮阳运送到曹县庄寨镇,运费1600元。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编号为4100074252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查验,未发现其有效信息。经调查认定,濮阳市中恒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影视资料等。
没收违法所得零元,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6
3
J370881202400272
2024年09月25日 19时13分,车牌号为豫J83332(黄色)豫JB305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27线K252+969曲阜方向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显示车货总质量54.271吨,该类型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271吨,超限率10.76%,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该车辆超限运输,提示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徐明、徐波对该车辆超限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该车辆按照执法人员提示要求到指定的卸货点卸货接受处理,当事人李武胜对超限数据无异议。通过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证实认定濮阳市中恒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本机关向李武胜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李武胜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6
4
370830202300969
2023年08月21日 11时05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洪江、于明厂对在2023年08月17日02时33分汶上县苑庄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豫J83332(黄色)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 六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52.200吨,超限3.200吨,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就近卸货场卸载并到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车属濮阳市中恒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车辆豫J83332(黄色)、豫JB305挂(黄色)擅自超限运输。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