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东方二十一华夏网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洪伟 | 注册资本:9.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81MA0YPEPX10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新民市民族街8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05
(2021)辽01行终647号
行政强制
新民市东方二十一华夏网吧,王**,王**
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7-27
(2020)辽01民终4966号
劳动合同纠纷
新民市东方二十一华夏网吧,王**
王**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3-27
(2020)辽01民终4966号
劳动合同纠纷
王**,新民市东方二十一华夏网吧
王**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沈)文综罚字〔2023〕F-000031号
09月29日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9日10时13分,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张滌(06010021613),王鹏(06010021616),孙方南(06010021611),张延琦(06010021615),李晓哲(06010021618),吴英(06010021617),黄威(06010021635),王德军(06010021634)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新民市东方二十一华夏网吧检查时,发现位于网吧二楼41号电脑和42号电脑上网游戏人员涉嫌未成年,现场上网游戏人员无法出示身份证件,年龄17岁(1、温玉杨:身份证号210181200811097715电话号码13079275593;2、李耀缘:身份证号210181200907027412电话号码13002448933 )。现场网吧管理员李洪宇对两个上网人员未核实身份信息,当事人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场所1、立即停止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2、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网吧该负责人并于十月九日前到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新民大队(新民市铁北西路21号)接受调查。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5张照片。本次执法检查由该网苑负责人周洪伟在场所见证。
一、警告。
二、罚款为0.4万元。
4000.00元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10-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