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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红旗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01550254648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7C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8
(2026)闽0205民初1990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
2026-02-10
(2026)闽0521民初653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惠安县人民法院
3
2026-01-13
(2025)闽0302民初8089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顶墩实验学校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4
2025-12-12
(2025)闽0102民初26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悦华酒店有限公司鼓楼区五四路分公司,福州悦华酒店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5
2025-08-21
(2025)闽0304民初5428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莆田中山中学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6
2025-08-06
(2025)闽0304民初5428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莆田中山中学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7
2025-07-10
(2025)闽0802民初4695号
劳动争议
陈**
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8
2025-06-25
(2025)闽0802民初4695号
劳动争议
陈**
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9
2025-06-05
(2025)闽0802民初4695号
劳动争议
陈**
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10
2019-08-21
(2019)闽0681民初3238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嘉吉饲料(漳州)有限公司
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龙海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8-14
申请公示催告
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6
2019-12-16
(2019)闽0203执1245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福鹏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2-17
2019-10-21
(2019)闽0681民初3238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嘉吉饲料(漳州)有限公司与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16
2019-05-28
(2019)闽02民辖终126号
合同纠纷
福建福鹏开发有限公司、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4
2018-02-05
2016-09-01
(2016)闽0203民初8965号
劳动争议
王**与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02-05
2016-12-13
(2016)闽0203民初15706号
劳动争议
王**与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12-30
2017-04-25
(2016)闽0203民初176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柳海翔与李东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7-12-14
2017-07-10
(2017)闽02民终696号
劳动争议
王**、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12-14
2017-07-10
(2016)闽02民终4667号
劳动争议
王**、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12-14
2017-07-10
(2016)闽02民终4617号
劳动争议
王**、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08-21
2017-07-07
(2016)闽02民终5196号
劳动争议
王**、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泉洛政建法文决〔2025〕23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法。经初步调查,本案符合立案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
40000.00元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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