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3MAAKA15B2C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谢桥街道蔬菜园安置区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5]374号
案件事实:
经查,当事人受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工程建设材料“HDPE双壁波纹管材”进行检验检测,在未实际使用“环刚度”检测设备(设备编号YSSB-08-07)的情况下,于2025年6月30日出具编号2025274060500061~63的3份“环刚度”项目“合格”的管材检验报告。当事受贵州西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工程用混凝土进行“抗水渗透性能”检测,在不具备同时进行3组样品检测能力的情况下,于2025年5月1日出具了编号2025274001100048~50的3份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报告,其记录显示3组样品混凝土“抗水渗透性能”项目于2025年4月29日同时检测。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7日为贵州宏卓置业有限公司出具水泥理化性能检测报告(编号:2024274000100049),2025年4月2日为铜仁市万山区丹都街道办事处出具水泥理化性能检测报告(编号:2025274000100008),两份报告中的“抗折强度”和“抗压强度”项等数据与实验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当事人出具的报告未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有关信息;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被委托人收文签字的合法性;
3.2025年9月24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相违法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1份,说明当事人检验检测能力范围;
5.编号2025274060500061~63的3份管材检验检测报告和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相关违法情形;
6.编号2025274001100048~50的3份混泥土抗渗性能报告和检验原始记录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相关违法情形;
7.编号:2024274000100049、2025274000100008的2份水泥理化性能检测报告和检验原始记录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相关违法情形;
8.2025年10月27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确认;
罚款5.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0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