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玉阳涛子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2MA4DPDR34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子龙路中央街区B区一层107-1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101号
经查证:2026年4月14日,本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警告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2026年4月21日复查发现,当事人食品冷藏展示柜内有10瓶“光明LooK”牛奶正在销售,标价15元/瓶,瓶身显示:生产厂家为光明乳业有限公司,净含量458ml,其中生产日期2026年4月1日的1瓶、2026年4月5日的6瓶、2026年4月15日的3瓶,储存条件为2℃-10℃冷藏,保质期25天,产品标准号为GB/T21732。当事人无法出示该批次牛奶的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进货票据及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根据上述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