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宝垚样和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洪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5MA7CA6EG1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中心街三委绿海家园二期A栋商住楼商服北数7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宾县市监处罚〔2024〕10032号
经查:当事人2021年11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宾县宾州镇中心街三委绿海家园二期A栋商住楼商服北数7门,经营宾县宝垚样和生鲜超市,经营过程中于2024年9月2日向消费者销售了1袋单价4元的超过保质期的笨熊王子果丹皮,于2024年9月4日由我局执法人员对宾县宝垚样和生鲜超市现场检查,发现其营业区货架上2袋生产日期:2023年7月8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58克的笨熊王子果丹皮,已超过保质期,与投诉人所购商品为同款同批次,截止现场检查时,因无法考证当事人之前销售的食品是否掺杂该批次过期笨熊王子果丹皮,故违法所得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
1.宾县宝垚样和生鲜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当事人刘洪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该超市资质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现场笔录1份;证明该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3.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4.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5.案源审批单一份,证明案件来源。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笨熊王子果丹皮2袋
2.没收违法所得4元
3.处以罚款1000元
1000.00元
-
2024-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