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瑞锋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海瑞 | 注册资本:3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6MA6UPJ847L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北长安街310号木材公司综合楼三单元三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长市监处罚〔2025〕404号
2025年7月21日,杭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科学研究院对西安源德昌商贸有限公司使用的1台电梯进行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该电梯的维保单位是陕西瑞锋楼宇设备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1.井道照明部分失效;不符合TSG T5002-2017 附件A表A-1第15条要求;2.耗能缓冲器:对重侧缓冲器电器安全装置无法有效动作,不符合TSG T5002-2017 附件A表A-2第12条要求;3.缓冲器:对重侧缓冲器安装位置不当,压缩后不能有效复位,不符合TSG T7001-2023附件A第A1.3.6项要求。针对以上问题,杭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科学研究院出具严重事故隐患(重大违法行为)报告单,编号为:XA05376,严重事故隐患为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经监督抽查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监督抽查现场电梯管理员张磊,维保人员郭海峰签字确认。2025年7月28日,维保单位整改完毕,2025年8月4日,复查符合。陕西瑞锋楼宇设备有限公司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按照《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附件A表A-2第12条耗能缓冲器电器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根据提供的电梯维保合同,该电梯一年的电梯维保费用为4800元,一共维保24次,一次的维保费用为200元。
罚款人民币一万贰仟元整;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
12000.00元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