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苏嘉良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文瑶注册资本:100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1322MA1MR2YR97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宿迁市沭阳县青伊湖镇工业区19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25
(2024)鲁1721民初3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县源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嘉良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曹县人民法院
2
2023-10-23
(2023)粤1621民初15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紫金县枫林木业有限公司
江苏嘉良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县人民法院
3
2023-08-01
(2023)粤1621民初15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紫金县枫林木业有限公司
江苏嘉良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2
2024-01-18
(2024)鲁1721民初34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曹县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3-02
2024-01-08
(2024)鲁1721民初3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县某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某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9-19
2023-09-04
(2023)粤16民辖终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嘉良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县枫林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税稽一罚﹝2026﹞100号
你单位接受上游3户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5份,向下游13户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4份,我局通过调取账簿、产能分析、资金分析等方式对你单位开具的发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大额资金未收款以及收取下游企业货款后,通过关联人员账户实现资金回流闭环的情况。结合询问笔录及其他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认定你单位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4份,金额25436956元,税额3306804.29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份,金额15387158.33元,税额1384844.27元。
对少缴的税款1454086.48元(其中增值税1384844.2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621.11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09732.69元
709732.69元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