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济宁市诚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永先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8MA3D6WDK0X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金乡县鸡黍镇马集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10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5-15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3
2022-03-09
(2022)鲁0828民初5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周**,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济宁市诚邦运输有限公司
金乡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徐五交路执﹝2026﹞7号
2026年1月17日01时10分,当事人济宁诚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张国标驾驶鲁H158U8/鲁H7ZM3挂(黄)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济徐高速公路沛丰收费站,因不符合通行条件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劝返,但该车拒不服从收费站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强行撞开收费设施栏杆闯入高速公路,被收费站列入黑名单,我大队执法人员通过沛县监控中心调取视频、截图等相关证据,依法确定其违法事实。2026年1月21日,经当事人的驾驶员张国标对当事人初次闯卡驶入高速公路的违法事实予以确认。
罚款伍佰元
500.00元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6-01-21
2
J370871202500026
2025年3月24日10时59分,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执法人员在高新区接庄街道二环路对王猛猛驾驶的车辆鲁H50V25(黄色)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李建、谷振川向王猛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利,检查中发现:该车辆为重型仓栅式货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经执法人员和驾驶员对鲁H50V25(黄色)现场测量,车辆识别代号与行车证一致,现场测量(米尺)并核对车辆营运证及机动车行驶证高度为3950mm,实际车货总高度为4900mm,该车辆当事人王猛猛提供不出该车辆的超限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现场人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调查认定济宁市诚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照片、录像(另存)等证据证实。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没有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3-24
3
J371722202400889
2024年08月26日 08时37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北外环君子路口对济宁市诚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武保进驾驶的鲁H696K6(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玉林****、张勇****向武保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经检查发现:该车国家限定车货高度为4000mm,实际车货高度为445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50mm,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测量并录像取证,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证据:勘验照片,影像资料。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6
4
J371722202300755
2023年12月04日 21时0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东外环路对济宁市诚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单言军驾驶的鲁H320M8(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遵海****、刘德明****向单言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经检查,该车驾驶车号是 鲁H320M8,装载电动车货物,执法人员对其驾驶的车辆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进一步检测,经检测发现:该车国家限定车货高度为4000mm,实际车货高度为440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00mm,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测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记录,对单言军进行了调查询问,执法人员进行测量并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证据:证据照片,影像资料。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2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