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国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27XBPG7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逸盛路190号亿萃城2幢b10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19
(2021)浙0110民初10063号
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五常市利君制米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
2021-07-19
(2021)浙0110民初10065号
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金华市周太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3
2021-07-14
(2021)浙0110民初10060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绍兴市酒乡红酒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4
2021-07-06
(2021)浙0110民初9887号
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重庆青松苑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5
2021-07-06
(2021)浙0110民初9868号
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6
2021-07-06
(2021)浙0110民初9895号
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方正县宝兴新龙米业有限公司,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7
2020-11-26
(2020)浙0110民初960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x**
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吉林省裕兴米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8
2020-11-26
(2020)浙0110民初960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
吉林省裕兴米业有限公司,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9
2020-11-26
(2020)浙0110民初960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
黑龙江省雨田米业有限公司,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10
2020-07-28
(2020)浙0110民初5428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众人休闲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05
2021-07-07
(2021)浙0110民初1006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等五常市丰禾米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05
2021-07-13
(2021)浙0110民初10060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等绍兴市酒乡红酒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4-19
2020-12-07
(2020)浙01民终7198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杭州众人休闲食品有限公司、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07
2020-11-26
(2020)浙0110民初960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州米厂与黑龙江省雨田米业有限公司、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07
2020-11-26
(2020)浙0110民初960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州米厂与吉林省裕兴米业有限公司、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8-14
2020-08-03
(2020)浙0110民初9620号
福州米厂与盘锦会友继刚米业有限公司、杭州玖仟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8-10
2020-08-03
(2020)浙0110民初5428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众人休闲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6-22
2020-06-15
(2020)浙0110民初5425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温州许虎记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6-18
2020-06-08
(2020)浙0110民初542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福建领峰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5〕157号
2025年1月3日,被处罚人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逸盛路190号亿萃城2幢经营的食品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一、没收0.604公斤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二、处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07.06元,上缴国库。
1507.06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2
杭余市监处罚﹝2024﹞27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6日,当事人销售的食品超过保质期<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并决定给予警告。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3袋超过保质期的案涉产品;二、没收违法所得4元,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共计罚没款1504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5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