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大垸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晏泽军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3MA49LJ9H5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人民大垸农场管理区振兴路25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6〕55号
经查,2025年2月24日,举报人在荆州和信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透析时,当事人医护人员为举报人进行动静脉内瘘筛查时,检查结论有栓脂情况,当事人医护人员宣称2025年2月28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有教授来监利大垸医院有限公司坐诊手术,要求举报人来接受治疗。2025年2月28日,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余杨副主任医师给举报人进行了左前臂内瘘手术。手术结束后,举报人的父亲通过电话咨询该医院负责人,治疗医生是否是专家、教授,医院负责人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举报人进行电话录音(录音时长00:46秒)。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此次手术医生的副主任医师的资质证明。经核实,2026年2月24日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协查调查函(监协查〔2026〕第1号)的调查结果》调查函中,证明余*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超声影像科副主任医师,华中科技大学并未授予其教授教学职称,具有介入诊疗技术资质,手术资质为IV级。综上,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之规定。当事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三)款:“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及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第十八条第一款“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只规定罚款上限,没有规定罚款下限的,处罚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第(一)项,从轻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上限值的30%以下(不含上限值的30%)确定;”,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2
监卫健医罚﹝2025﹞第011号
医疗质量管理不健全、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
1、警告;2、处以39500元罚款
39500.00元
监利市卫生健康局
2025-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