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凤冈县敖帮会肠粉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敖帮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7MAC6U4XE35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凤冈县土溪镇三河社区卫生院路口旁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3〕凤综执21字第22号
当事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2520327MAG6U4XE35,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敖帮会, 性别:女,身份证号:522127********6545,联系电话:13984863469,经营场所:凤冈县土溪镇三河社区卫生院路口旁。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瓶装燃气主要用于加 工热食类食品制售,其室内放置有白色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个, 未安装在瓶装燃气旁,同时经土溪镇安监站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该 报警装置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我机关视为当事人已安装可燃 气体报警装置,故当事人使用瓶装燃气,未安设可燃气体报警装 置违法行为不成立,但当事人未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在瓶装 燃气旁,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故当事人 使用瓶装燃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保障正常使用违法行为 成立。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2023〕凤综执土字第18号 《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 人限期在2023年6月18日前整改合格并保障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正 常使用。当事人于 2023年6月14日已重新购买可燃气体报警装 置。综上所述,当事人使用瓶装燃气未保障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正常使用的违法行为成立。
处罚款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
100.00元
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