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进熙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33066570X4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C4号一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0
(2025)桂0108民初27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潘**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
2023-09-21
(2023)桂0108民初71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黄**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3
2022-03-11
(2022)桂0108民初43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刘*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4
2022-02-15
(2022)桂0108民初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班**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5
2019-05-27
(2019)桂0123民初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
刘**,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黄**
隆安县人民法院
6
2019-04-10
(2019)桂0123民初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
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刘**
隆安县人民法院
7
2019-04-10
(2019)桂0123民初2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隆安县人民法院
8
2019-04-10
(2019)桂0123民初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17
(2022)桂0108民初613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何**
裁判文书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
2024-06-17
(2022)桂0108民初613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冯*
裁判文书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3
2024-06-17
(2022)桂0108民初61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
郭**
裁判文书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9
2022-06-16
(2022)桂0108民初395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覃**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3-28
2022-03-01
(2022)桂0108民初1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班**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7-01-12
2017-01-12
(2016)粤0605民初203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与韦**、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1400交罚﹝2026﹞0116号
2026年02月04日17时09分,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佳勇,黄学明,农焕,龙奕津(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017024,20140017001,20140017018,20140017028)经行政检查,在天润府小区附近发现,黄光发驾驶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BD789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CA3250P66K2L2T1A1E5,车轴和车轮情况:3轴10轮,运输货物为泥土,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4.3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0吨,超限19.38吨,超限率77.52%。在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供述违法行为,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同时未造成公路损害、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经批评教育承诺不再从事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违法情节属于减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
3200.00元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2
粤湛坡交罚﹝2025﹞01231号
2025年08月24日20时15分,当事人使用桂AAD872重型货车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监测点(地址:官渡监测点(G228线K6482+750M))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现场检测,经查,该车车货总重38.16吨,轴数是4轴,车货总质量限值36.000吨,超限2.16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桂AAD872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现场相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20
3
粤云交罚﹝2025﹞22028号
2025年7月30日13时10分,潘汉森驾驶桂AAD160/桂BY515挂货车途经云石大道K1+300时被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检查发现该车装载货物是废铁,该车车厢装载货物高于车厢裸露没有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货物脱落。驾驶员潘汉森出示了其个人《从业资格证》、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自述本趟车受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安排执行从柳州市装载废铁运至云浮市腰古镇运输任务,本趟车运费3000元由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经查证,桂AAD160/桂BY515挂货车营运状态,桂AAD160货车所属业户是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当事人使用桂AAD160/桂BY515挂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现场检查笔录、道路运输证照片、车辆照片、从业资格证照片、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截图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6
4
桂0100交罚﹝2025﹞0531号
2024年12月23日05时14分,梁庆育驾驶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BB532货运车辆途经邕宁区城东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105.4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74.45吨,超限率为240.16%。因梁庆育对该超重超限数据提出异议,并提供了过磅单,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江南区苏圩镇联英村旁工地核实过磅单,最终确认该车车货总重为61.2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为31吨,超重30.21吨,超限率为97.45%。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桂交规〔2024〕4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 号),
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
51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9
5
粤湛雷交罚﹝2025﹞03533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湛江市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6
桂0800交罚﹝2025﹞2125号
2025年06月07日03时08分,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干,周裕(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017015,20080017091)经行政检查,在贵港市大圩镇路段发现,覃宏超驾驶桂AY7920桂AD508挂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木材,属可解体物品,从梧州市蒙山县开往贵港市三平村。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8.0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9.02吨,超限率38.82%。
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
95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9
7
桂0601交罚﹝2025﹞817号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
4000.00元
上思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23
8
桂0600交罚﹝2025﹞148号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
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5900)
59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1
9
桂0601交罚﹝2025﹞616号
2025年05月14日09时28分,上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泼,卢美伏(执法证号分别为20060117002,20060117021)经行政检查,在G210线K3503+150左侧发现,周超勇驾驶广西顺凯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BS918、桂P1863挂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CA4259P25K2TE5A80、济世鑫牌LYY9400ZHX,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碎石,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7.3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8.34吨,超限率17.02%。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
4000.00元
上思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4
10
粤湛廉交罚﹝2025﹞02015号
你(单位)使用桂ABV515车辆于2025年02月15日18时14分在廉江市扶岭桥路段行驶至省道S286线K6+450处,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执法总重为37953千克,限载标准为36000千克,已超限1953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