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亚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丽梅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126MA8LJB9Q4T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门台子镇凤翔大道西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0
(2025)苏0115民初155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鞍山宝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吴**,安徽亚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徽时代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9
(2025)苏0115民初155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鞍山宝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吴**,安徽徽时代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杨**,安徽亚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01
(2025)苏0115民初155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鞍山宝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吴丽侠;杨乔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城罚决字﹝2025﹞第004号
2025年1月23日,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徽亚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建设CNG(压缩天然气)装置移交函。经查,安徽亚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凤阳县玄武街道(凤阳经济开发区)凤翔大道北侧厂区内新建一处燃气调压柜、燃气管道、车载气瓶组装置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对安徽亚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