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格瑞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国迷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73426999X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工业开发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溪应急罚决﹝2024﹞第000121-2号
主要违法事实:宁波格瑞电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油汀制造,共有从业人员40名。液化石油气储存场所和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燃烧机)均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不符合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8.3.3的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储存场所未设置排风装置,不符合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9.3.2的国家标准。厂区内设置了2处污水处理罐体,该企业对这两处污水处理罐体进行过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但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宁波格瑞电器有限公司等2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未按规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等2项违法行为分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壹万元整,合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50000.00元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