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凯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5MA282B4C2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大街299号8幢40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6
(2025)浙0206民初187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张**,张**,黄**
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支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5
(2025)浙0212民初251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张*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3
2025-04-16
(2024)浙0206民初873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公司,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张*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20
(2024)浙0206民初873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张彬;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13151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25日01时51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6(镇萧线)5K+800(北往南)检查时发现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8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10-24
2
台路政罚﹝2025﹞0464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1日16时10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线K16(临海方向)巡查时发现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台州银行临海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2
3
甬路政罚﹝2024﹞212909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7日19时58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3(普宁线)黄避岙方向K177+900检查时发现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95.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9
4
甬路政罚〔2024〕212884
2024年12月2日14时13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1-27 19:58:51车号为浙B1T139在S313(普宁线)黄避岙方向K177+9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1吨。
-
495.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3
5
甬运政罚〔2024〕13J32
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江北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克乾、王建邦(执法证号分别是:11020217027、11020217025)对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入企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经交通部门的相关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其行为涉嫌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江北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克乾、王建邦(执法证号分别是:11020217027、11020217025)对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入企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经交通部门的相关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其行为涉嫌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江北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4-01-24
6
甬运政罚〔2024〕13J33
2024年1月23日10时15分,江北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克乾、王建邦(执法证号分别是:11020217027、11020217025)对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入企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健全的动态监控台账,监控记录未完整规范,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2024年1月23日10时15分,江北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克乾、王建邦(执法证号分别是:11020217027、11020217025)对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入企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健全的动态监控台账,监控记录未完整规范,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江北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4-01-24
7
甬运政罚﹝2023﹞15697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12日21时30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威海路检查时发现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3-12-19
8
甬运政罚﹝2023﹞19354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26日14时05分,慈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慈溪市龙山镇伏龙路光华学校路口检查时发现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27
9
甬路政罚﹝2023﹞141998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7月07日02时00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0
10
甬路政罚﹝2023﹞21984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7月05日16时50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盛宁线西泽码头路段检查时发现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陆骏顺通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许可的路线行驶公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