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柏尔梦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少雄 | 注册资本: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01MA6GTG733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剑江中路35号尚城财富中心8单元5层1号至3号、5号、6层H1至H3号、H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匀市监处罚[2025]020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02月27日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主要开展住宿服务,现场能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当事人自述因之前没有销售,仅能提供“美团”、“携程”平台商家后台数据,不能提供其他线上线下销售台账。执法人员通过“美团”、“携程”平台数据,查明当事人销售房型含“舒适大床房”“舒适双床房”“雅致标准间”“优享大床房”“尊享大床房”“尊享双床房”6类。当事人经营的6种房型中,3月14日“美团”平台“尊享大床房”及“携程”平台“舒适大床房”共2个房型成交价格对比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价格大幅度上涨。2025年3月15日为“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时间,都匀市作为黔南考区的考点之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文旅厅关于完善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加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24〕785号)“销售旺季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且无正当理由的,一般可视为哄抬价格行为:在重大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大型活动期间,同一住宿业经营者客房价格超过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客房价格60%的。”的文件内容,经计算,经计算,上述2种房型在2025年3月14日当日价格对比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1.“美团”平台“尊享大床房”2025年2月12日至3月13日期间总成交订单数为26单。按成交订单数计算,该房型前30日内同一房型已成交平均价为97.81元/间/晚,涨价后该房型价格不应超过156.5元/间/晚。3月14日已成交订单共4条,分别为单价203.7元/间/晚,上涨幅度为108.26%;单价534.7元/间/晚,上涨幅度为446.67%;单价404.7元/间/晚,上涨幅度为313.76%;单价264.7元/间/晚,上涨幅度为170.63%;上涨幅度超过60%的共4条,该类房型违法所得共781.8元。
2.“携程”平台“舒适大床房”2025年2月12日至3月13日期间总成交订单数为19条。按成交订单数计算,该房型前30日内同一房型已成交平均价为98.91元/间/晚,涨价后该房型价格不应超过158.26元/间/晚。3月14日已成交订单共2条,单价均为195.36元/间/晚,上涨幅度均为97.51%,上涨幅度超过60%的共2条,该类房型 违法所得共74.2元。 综上,当事人违法所得共85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经营资质证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经营资质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2025年3月12日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1张,《证据提取单》1份,证明了当事人正在经营且存在“美团”平台“尊享大床房”及“携程”平台“舒适大床房”共2个房型成交价格对比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事实。
3.对当事人被委托人所做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各房型成交价格的事实。
4.对当事人电脑上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5日“美团”平台上“尊享大床房”房型的成交界面照片14张,证明了当事人“
罚款0.25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568.00元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