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万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志刚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700075479335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鄂州市南浦南路由南向北2单元3层南大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17
(2020)鄂07民终28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鄂州万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6-15
(2020)鄂07民终28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鄂州万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郭**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01
2020-06-29
(2020)鄂07民终28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鄂州万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1-01
2019-12-23
(2019)鄂0704民初2657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郭**与鄂州万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378.4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城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7号
2025年5月17日,我大队监督员对鄂城区滨湖西路110号的财富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鄂州万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鄂州市南浦南路由南向北2单元3层南大户)举报投诉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并依法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鄂城消限字〔2025〕第0161号)。该单位违反了《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单位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共3类自动消防系统,确定为一般阶次。
根据《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鄂州万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元整的处罚。
4300.00元
鄂州市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