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东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瑞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ADLQ58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一中校外张满崟私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5〕437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2年5月10日取得了《营业执照》,于2021年4月22日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在蕲春县某高级中学校外紧邻其正大门右手边,在该校园周边50m范围内。当事人待售的RIO酒(330mL)是从拼多多电商平台西贝尔食品专营店购进12罐,总计72.76元。当事人待售的RIO酒(500mL)是2025年5月17日从拼多多电商平台悦动商超购进12罐,总计94.9元。当事人待售的雪花啤酒、勇闯天涯啤酒是从蕲春县东美食品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126MA4EBJQT18)购进的,雪花啤酒(330mL)购进48罐,总计84元;勇闯天涯啤酒(500mL)购进12罐,总计43元。据当事人陈述上述啤酒是到货后开始对外销售的,即2025年5月28日后开始销售的。因当事人未建立购销台账,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的情况无法查证,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在中学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销售酒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8000元。
8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