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巴燕镇永盛厨具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奴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127MA75T64JXA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化隆县巴燕镇中学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燕市场监管所市监案字〔2023〕47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你销售不合格产品(家用燃气灶具)的 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之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生产厂址厂名、生产日期、3C认证标识的家用燃气灶;
2、没收违法销售的“HUOYAN火言”(双灶)一台,“HUOYAN火言”(单灶 )一台,“好太太”牌家用燃气灶具一台, 节能猛火灶五台;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捌拾陆元(¥286元 );
4、罚款人民币玖佰柒拾贰元(¥972元 )。
972.00元
巴燕市场监管所
2023-11-14
2
巴燕市场监管所市监案字〔2023〕51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1、责令停止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生产厂址厂名、生产日期、3C认证标识的家用燃气灶;
2、没收违法销售的“HUOYAN火言”(双灶)一台,“HUOYAN火言”(单灶 )一台,“好太太”牌家用燃气灶具一台; 节能猛火灶五台;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捌拾陆元(¥286元 );
4、罚款人民币玖佰柒拾贰元(¥972元 )。
972.00元
巴燕市场监管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