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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锡军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179205847XD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神丽路86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8
(2025)浙0702民初128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市三易易美丽生态农牧有限公司,衢州市三易易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徐**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
2023-05-29
(2023)浙0702民初607号
追偿权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张**,王**,柴**,龙游双农饲料有限公司,李**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3
2021-11-03
(2021)浙0702民初76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金帆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浙江兴农发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4
2021-09-28
(2021)浙0702民初65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兴农发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5
2021-09-24
(2021)浙0702民初65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兴农发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6
2021-09-09
(2021)浙0702民初65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兴农发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7
2019-02-18
(2018)浙0702民初169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8
2019-02-18
(2018)浙0702民初169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张**,毛**,苏**,张**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9
2019-01-23
(2018)浙0702民初168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贵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徐**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10
2019-01-18
(2018)浙0702民初169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张**,毛**,苏**,张**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02
2022-07-26
(2022)浙08民终8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陈**等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22
2021-08-27
(2021)浙0702民初70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4-07
2021-09-13
(2021)浙0702民初70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4-06
2021-08-27
(2021)浙0702民初70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3-21
2022-03-17
(2021)浙0702执68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15
2021-09-28
(2021)浙0702民初65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浙江兴农发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385928.18元
民事案件
7
2020-12-10
2020-07-20
(2020)浙0702执1879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贵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8-13
2020-07-31
(2020)浙0702执1880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04-23
2018-12-25
(2018)浙0702民初142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王**、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3-04
2019-01-28
(2018)浙0702民初168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贵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87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农(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罚〔2025〕第000012号
经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种公猪配合饲料-公猪强(饲料生产许可证号:浙饲证(2023)07004,生产日期:2025年08月23日,净含量:40千克),2025年9月3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对该批饲料进行抽样检测,9月16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该批饲料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MJHY-XS10439),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2025年10月27日,我局收到《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不合格种公猪配合饲料的违法线索通报函》。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8月23日生产了2吨种公猪配合饲料-公猪强(饲料生产许可证号:浙饲证(2023)07004),产品经公司自检合格后入成品库。2025年9月1日,以5320元/吨的价格,将该批饲料分别销售给福建高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金华永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共销售1.88吨(其中销售给福建高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吨,销售金额5320元;销售给金华永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0.88吨,销售金额4681.6元),共获违法所得10001.6元;库存饲料0.12吨,库存货值金额638.4元。综上,本机关认定当事人获违法所得10001.6元, 销售金额10001.6元与库存货值金额638.4元的合计为本案货值金额,即10640元整。
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的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库存的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种公猪配合饲料-公猪强0.12吨(3袋);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零壹元陆角(¥10001.6); 3.处货值金额人民币壹万零陆佰肆拾元整(¥10640.00)的2倍计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捌拾元整(¥21280.00)罚款。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捌拾壹元陆角(¥31281.6)。
21280.00元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5-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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