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文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000MA771PYY4G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乡雨强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30
(2024)宁0323民初3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盐池县人民法院
2
2022-09-06
(2022)宁0104民初1434号
不当得利纠纷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宁夏金汇控股集团劳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3
2022-02-28
(2022)宁0104民初1434号
不当得利纠纷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宁夏金汇控股集团劳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4
2021-09-01
(2021)宁0323民初2166号
劳动争议
王*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盐池县人民法院
5
2021-08-11
(2021)宁0323民初2166号
劳动争议
王*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盐池县人民法院
6
2021-07-22
(2021)宁0323民初2166号
劳动争议
王*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盐池县人民法院
7
2021-03-11
(2021)宁03民终208号
劳动争议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3-11
(2021)宁03民终208号
劳动争议
王*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3-11
劳动争议
王*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11-17
(2020)宁0323民初3227号
劳动争议
王*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盐池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1-23
2024-07-23
(2024)宁0323民初199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黄**、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7-01
2024-01-31
(2024)宁0323民初3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5-09
2022-03-14
(2022)宁0104民初1434号
不当得利纠纷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宁夏金汇控股集团劳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6-30
2021-03-29
(2021)宁03民终208号
劳动争议
王*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劳动争议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6-30
2020-12-22
(2020)宁0323民初3227号
劳动争议
王**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10-21
2019-08-08
(2019)宁0323民初2769号
劳动争议
何*、蒋*等与石嘴山市信实劳务有限公司、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环罚﹝2025﹞49号
2025年7月31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转办单反馈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氨氮连续超标”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你煤矿在线监测设备处于运行状态,调阅你煤矿废水排放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历史数据发现,7月26日13:00至23:00小时值超过排放限值;7月27日至7月30日废水排放口小时值均超过排放限值。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委托宁夏天净时代环保有限公司对你煤矿废水排放口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宁夏天净时代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8月1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宁天环检字〔2025〕544-2号)显示:你煤矿废水排放口废水氨氮平均值为1.76mg/L,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限值1.5mg/L的0.173倍。
罚款壹拾万元(100000.00元)
100000.00元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05
2
吴﹝应急﹞煤安罚﹝2025﹞28号
1.中央变电所4202、4210开关小喇叭口出线无余量。2.中央水泵房D型电源箱一条螺栓超出规定扣数。3.13采区绞车房配电硐室巷帮有淋水,电缆未进行防护。4.13采区配电硐室有一个电缆穿墙套管未用黄泥封堵。5.综合水文地质图漏填12采区胶带运输大巷及检修措施巷。6.12采区带式输送机上山机头检修联络巷F2-1号钻孔牌板数据填写有误。7.12采区胶带运输大巷检修措施巷水沟滞后工作面近80米,巷道淋水未集中排放。8.12采区胶带运输大巷检修措施巷个别锚索外露达400mm,支护间排距达1000mm,钢拱架支护个别支架腿未落在实底上。9.12采区胶带运输大巷皮带机头处灭火器不完好,保险销卡子缺失,保险销随时会脱落。10.130302回风巷设置的两道净化水幕均为手动。11.130302回风巷及绕道作业规程中自救器补给站1200m设置一组,应该是1000m范围内设置一组。
合并对你单位作出共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的行政处罚
45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5-12-05
3
吴﹝应急﹞煤安罚﹝2025﹞24号
1、110403回风巷有1处电缆受淋水严重,靠近作业面局部区域有电缆与供水管路同侧敷设,其与水管间距小于0.3m(部分区域电缆直接搭在管道上),副立井底位于进车侧与绕道交叉点处压风胶管与通信电缆同钩挂设。2、井下中央变电所的地面标高与井底车场的底板标高未达到0.5m。3、+920水平沉淀池及轨道石门、主斜井井筒及11采区第二区段煤仓联络巷巷口、12采区带式输送机大巷、110403回风巷排水沟瘀塞存在杂物未及时清理,排水沟的水溢满巷道。4、12采区带式输送机大巷疏放上覆顶板含水层水、110403工作面辅助运输巷疏放上覆采空区积水缺动态观测记录,钻探原始记录中缺少涌水量、水压、水温记录。5、8月份矿井配风计划中全矿需风量为16094m³/min,8月中旬测风报表全矿需风量为16758m³/min,未根据130304工作面切眼导硐贯通后需增加风量及时修订矿井配风计划,致使测风旬报与配风计划需风量不一致。6、130308工作面风巷防火门电缆穿墙管未封堵。7、130302工作面风巷及绕道掘进回风流净化水幕距离巷道顶板约1m,打开时不能覆盖全断面。8、130308综采工作面第95、102、112号支架支撑力未达到设计的24MPa;有9台支架压力传感器存在故障,在电液控显示屏内不显示数据。9、130308综采工作面因周期压力影响,62~70#支架片帮严重,且片落的煤块较大,《130308综采工作面采煤作业规程》中没有具体描述大块煤处置安全措施。10、130308综采工作面强制放顶措施中缺爆破说明书和装药结构图。11、110403回风联络巷、11采区三车场爬坡巷以及11采区回风巷交叉口未设置路标标识和避灾路线标识。12、110403回风巷第38号躲避硐室堆放杂物。13、11采区三车场高压配电点,高压配电箱及移变的高压侧等电气设备存在两种以上电压,未明显标出电压额定值。14、110403工作面辅助运输巷上覆采空区和12采区带式输送机大巷顶板上覆含水层疏放水钻孔设计未及时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15、矿井地形地质图未及时更新;地表水文观测台账缺应急水池观测记录,水质分析成果、防水闸门(墙)观测台账空白未填写。16、矿井通风系统图中11采区第三车场行人联络巷未标注风流方向。17、110403回风巷靠近作业面侧帮有一处锚索托盘不受力。18、+920m中央变电所供主排水泵的低压控制电源及其辅助电源配电系统,分接有其它负荷(立井地液压站、井底信号硐室加热器、主井胶带机机尾拉紧装置等设备负荷),13采区边界水泵房配电硐室内水泵低压控制电源及其辅助电源配电系统分接有其它负荷(清仓机、304工作面切眼副风机)。19、13采区提升机及配电硐室只在上部车场一端出口设置了防火门,应在另外两个出口分别设置防火门;提升机防护栏设置不完整,留有空档且部分防护栏未固定。20、井下110405机巷局部通风机,二级电机的金属外壳只有其中的一级设置了接地装置,应分别进行两级电机外壳进行接地。21、110405机巷液压挖机未安设电缆防拔脱装置。22、130302工作面风巷及绕道掘进工作面迎头甲烷传感器吊挂距离巷帮150mm、距离顶板400mm。
合并对你单位作出共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5-11-14
4
吴﹝应急﹞煤安罚﹝2025﹞27号
在调取监控视频中,发现8月1日18时17分至40分、8月4日9时19分至15时、8月5日11时29分至8月6日00时13分、8月6日15时17分至27分共出现了4次遮挡摄像头的行为。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5-10-31
5
吴﹝应急﹞煤安罚﹝2025﹞15号
1.井下中央变电所,隔爆开关中间放置花卉花叶触到660V电缆线。2.13采区胶带运输下山第4、10、11号消防洒水装置处缺消防洒水软管。3.130308工作面回风巷防火门管理牌板中缺防火板规格尺寸。4.130308工作面支架、刮板运输机、煤壁不直、90号与91号支架错茬超过支架侧护宽度的三分之二。5.13采区胶带运输下山两处放煤作业平台高度3米左右,上下平台设置垂直爬梯,平台入口处应设置安全门,防止人员从平台坠落。6.+705m水平车场爬坡巷口对面避灾路线指示牌安设位置不当。
合并对你单位作出共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的行政处罚
27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5-09-19
6
盐市监处字〔2020〕74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的规定,构成了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
1、责令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2、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