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广慧 | 注册资本:10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16808609518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安市甘棠镇西门府前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1-20
(2022)闽0981执异13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王**
福建牛鑫工贸有限公司,王**,王**,姚**,蔡**,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姚**,王**,福安市泰达工贸有限公司,杨**,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姚**,杨**,孙**
执行文书、拍卖
福安市人民法院
2
2016-05-14
(2015)安民初字第47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陶**,姚**,王**,姚**,王**,韩**
裁判文书
福安市人民法院
3
2015-10-24
(2015)安民初字第47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陶**,姚**,王**,姚**,王**,韩**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安市人民法院
4
2015-10-18
(2015)宁民初字第4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福安市恒盛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万乘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黄**,林*,黄**,冯**,张**,张**,吴**,刘**,张**,郭**,王**,姚**,姚**,王**
裁判文书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5-10-18
(2015)宁民初字第4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福安市恒盛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万乘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裁判文书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5-06-24
(2015)宁民初字第4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福安市恒盛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万乘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黄**,林*,黄**,冯**,张**,张**,吴**,刘**,张**,郭**,王**,姚**,姚**,王**
开庭传票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3
2019-12-16
(2019)闽0981执820号之五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牛鑫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791533.00元
执行案件
2
2020-05-08
2020-03-05
(2020)闽0981执恢7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东凤支行、福建牛鑫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12-21
2016-11-28
(2016)闽0981执28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与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陶**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6-10-29
2016-03-04
(2015)安民初字第47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与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陶**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58679.03元
民事案件
5
2016-10-29
2016-03-04
(2015)安民初字第47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与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陶**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58679.03元
民事案件
6
2015-10-29
2015-10-29
(2015)安民初字第48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与福建牛鑫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霖春工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72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5-09-23
2015-09-23
(2015)宁民初字第4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与被告福安市恒盛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万乘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昊翔工贸有限公司、黄**、林*、黄**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
2016-11-08
(2016)闽0981执213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东凤支行与王**、福安市泰达工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
2016-06-23
(2016)闽0981执98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与福建牛鑫工贸有限公司、福安市霖春工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甘处罚﹝2025﹞3号
经查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份,对“2022、2023年度连续2年以上未年报企业”的住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及企业登记的电话均无法与上述当事人取得联系,且上述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吊销营业执照
-元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9-07-1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