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强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556030950X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财政所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8-17
(2020)湘0702民初30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聂**,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高安营销服务部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2
2020-08-17
(2020)湘0702民初30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刘*,聂**,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高安营销服务部,常德乘方物流有限公司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3
2020-08-17
(2020)湘0702民初30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
常德乘方物流有限公司,聂**,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高安营销服务部,刘*,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30
2020-08-21
(2020)湘0702民初30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湘0702民初3009号刘*诉聂**、江西高安汽运公司、天安财保宜春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17558.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0-30
2020-08-20
(2020)湘0702民初30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湘0702民初3008号朱*诉聂**、刘*、常德乘方物流、江西高安汽运公司、天安财保宜春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108681.4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0-30
2020-08-20
(2020)湘0702民初30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湘0702民初3006号李**、李**诉聂**、刘*、常德乘方物流、江西高安汽运公司、天安财保宜春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46649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8-31
2019-08-22
(2019)赣0983民初432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高安营销服务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5335.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08-30
2018-08-10
(2018)赣0983民初38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与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8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6-09-01
2016-07-04
(2016)赣0983民初87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108936.70元
民事案件
7
2016-06-07
2016-06-07
(2015)西民一初字第6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孙**等与欧**、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0930.35元
民事案件
8
2015-09-11
2015-09-11
(2015)芷民一初字第1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与陈**、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宜春分公司、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5037.24元
民事案件
9
2015-01-28
2015-01-28
(2014)芷民一初字第4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与陈**、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高安大道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4-10-29
2013-12-10
(2013)鄂咸安民初字第037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与刘**、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1205.6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路政罚﹝2025﹞0359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9日16时31分,青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25129K+050M检查时发现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青田县支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11275.00元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2
温路政罚﹝2024﹞5045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12日14时44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永嘉县S208省道86K+200地段检查时发现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贰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贰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921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2
3
温路政罚﹝2024﹞5034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0日14时25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08省道113K+900M路段检查时发现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13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1
4
温路政罚﹝2023﹞5095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28日15时10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桥下镇六岙村地段检查时发现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388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1
5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646号
当事人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江湾路与鞋都大道交叉口自西往东的车行道上实施了对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履行方式: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本数。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09-04
6
温路政罚﹝2023﹞50570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10日08时10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永嘉县G104国道新力油库附近地段检查时发现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成强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玖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玖元整。
2499.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