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南刘氏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立芬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627MACJPYAA07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珠琳镇珠琳村委会珠广路6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广处罚〔2025〕114号
经查,当事人在云南毗林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后,2025年6月4日仍向云南毗林药业有限公司购进“心安宁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炎可宁片”等12个品规的药品共计560盒,实际到店410盒(其中“复方桔梗止咳片”应到店100盒,实到店50盒,“小儿治哮灵片”100盒均未到店),共支付进货款6871.00元。购进后,用于在广南县珠琳镇珠琳村委会珠广路60号(广南刘氏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销售。至2025年9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对该诊所检查时已售出164盒药品,得销货款2829.00元,获利1085.50元。售余246盒被一个自称是“蜀中”集团的推广员薛孝清2025年8月27日到诊所退回。该批药品货值金额为7480.00元。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参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案件承办人建议将本案报本局集体讨论会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减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款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伍元零伍角(¥1085.50元); 二、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万陆仟零捌拾伍元伍角整(¥16085.50元)
15000.00元
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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