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许家坊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荐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821MA4TH81369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许家坊土家族乡浮石村4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字﹝2024﹞90号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9月29日从金奥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以单价5876元/吨(含运费280元/吨)采购了11.8吨液化石油气(储存1号储气罐)货值金额为69336.8元;2023年10月10日以5926元/吨(含运费280元/吨)采购了12吨液化石油气(储存2号储气罐)货值金额为71112元;上述两批次的液化石油气的采购数量合计23.8吨(原有库存数不详),共计货值金额为140448.8元;当事人在气站不再具备燃气充装许可的条件下通过气体管理系统平台显示已完成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瓶数为2040瓶(规格12公斤的数量为2038瓶、规格5公斤的数量为2瓶),其中瓶规格12公斤的销售单价为70元/瓶,瓶规格5公斤的销售单价35元/瓶,已销售到各乡镇配送网点,共计销售金额为142730元。据当事人陈述上述2040瓶液化石油气的气价因市场竞争原因均属于贴本经营,没有获利。当事人未建立气瓶的销售溯源体系,在气瓶的配送环节中均由网点配送人员负责入户配送,当事人并不清楚上述气瓶的末端使用客户信息,无法追溯到已销售出去的2040瓶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所在位置。
处罚款10万元
100000.00元
张家界市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