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金思明商贸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明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6MA72H4F86C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商贸城主楼一楼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岷)市监罚字【2023】1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从事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批发兼零售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当事人于2021年到兰州购进拉芳多效护理发膜,购进时未索取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已丢失,当事人对购进的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当时购进拉芳多效护理发膜24瓶,进价8元/瓶,销售价15元/瓶,销售14瓶,剩余10瓶。截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8日查获时,拉芳多效护理发膜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仍将其摆在店内货架上销售,经询问当事人近期未开门,该批化妆品在超过使用期限后未销售,该产品在限期使用日期内售出10瓶,超过使用期限后未售出,剩余10瓶。当事人现场未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该案的涉案值为80元。由于当事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造成个人思想上的疏忽和麻痹,且当事人认为化妆品使用有效期限较长,从而未组织员工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涉嫌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1.对岷县金思明商贸店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岷县金思明商贸店你单位处以 10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