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安民民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晓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82MA18YCF77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安民乡所在地安昌公路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市监处罚〔2025〕116号
2025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药店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硝苯地平缓释片”的违法行为,当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2025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检查,现场依法查阅该药店计算机销售系统,发现该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销售河南普瑞制药生产的批号为20250604的处方药“消旋山莨菪碱片”1盒,现场未能提供上述已销售处方药的处方单。当事人未按照要求改正其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该药品是当事人从黑龙江省普润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数量2盒,购进价格11.30元/盒,截至案发共计销售了1盒,销售价格为15.00元/盒,现剩余数量为1盒,货值金额15.00元;
罚款1500
1500.00元
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6
2
肇市监处罚〔2025〕17号
经查,线索中商洛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5257FY0001),样品名称:醋氯芬酸胶囊,委托单位: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检验类别:复检,检验报告书所示,检品名称醋氯芬酸胶囊,批号:230201,规格:50mg,12粒/板/盒,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检验项目,有关物质,标准规定,双氯芬酸不得超过醋氯芬酸标示量的0.4%,检验结果2.8%,项目结论:不符合规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该公司是2023年4月14日通过恒昌健康APP乐赛仙直营店(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上述药品,购进了10盒,购进价格是4.49元/盒、共计44.90元,销售1盒,销售价格是10.00元/盒。2023年10月9日,当事人收到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产品收回通知》,要求对上述产品下架封存,10月30日,当事人对剩余9盒醋氯芬酸胶囊作出销毁处理。货值金额:100.00元,违法所得:10.00元。当事人提供了醋氯芬酸胶囊的随货同行单、供货商资质,购进、销售、销毁记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
2025-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