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三宝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雪娟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314349424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谷脚镇工业园区E区-4号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市监处[2024]4013号
一、根据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黔】质检第J20230127433号)标示检验结论,贵州贵三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树菇(生产日期:2023年9月1日),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9月1日,该公司生产“茶树菇”(包装规格:每袋150g)42袋,共计6.3kg。
三、该公司生产茶树菇的方式为分装,该批次“茶树菇”所使用的原材料“茶树菇”是该公司从贵阳兴发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购进的,购进时查看并索取了该批次原材料“茶树菇”的检验报告《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TT2004559950CN)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标示检测结论: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 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的要求。同时,贵阳兴发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了该批原材料“茶树菇”的《订货合同》复印件(标示甲方:贵阳兴发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乙方:陈信级)。
四、该公司生产上述批次“茶树菇”是订单式生产,生产完成并经检验后出厂销售,2023年9月1日,该公司向贵阳兴发天然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上述批茶树菇共计销售42袋(每袋150g),销售价格均为11元/袋,销售收入共计462元。
五、2023年11月21日,该公司接到贵阳兴发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转来的上述批次食品“茶树菇”被抽检单位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被抽检单位,由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通知,立即对该批次“茶树菇”进行了召回,共计召回到31袋,退款341元,违法所得121元,该公司生产上述的批次“茶树菇”货值金额46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黔】质检第J20230127433)复印件。证明该公司经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茶树菇”的事实;
2.《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原辅材料入库台账及领用记录表》《主要原辅材料验证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贵州贵三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树菇(生产日期:2023年9月1日)数量情况;
3.贵州贵三宝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贵阳兴发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回执》《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TT2004559920CN)《订货合同》复印件。证明该公司购进涉案批次茶树菇时履行进货查验的情况。
4.贵州贵三宝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单》。证明该公司销售上述批次茶树菇的数量及金额情况。
5.《产品召回情况说明》《贵州贵三宝食品有限公司退货入库明细表》。证明该公司上述批次茶树菇的召回情况。
6.贵州贵三宝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雷晓艳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该公司主体资格情况。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