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建米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83226211764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光明街西二巷6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30
(2026)桂0110民初15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钦州市宝路发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
武鸣县人民法院
2
2025-10-11
(2025)桂0107民初108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3
2025-08-08
(2025)桂0107民初1891号
追偿权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宁**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4
2025-06-18
(2025)桂01民终17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林**,胡**,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7-10
(2024)桂0102民初399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6
2024-07-10
(2024)桂0102民初400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7
2023-05-26
(2023)桂0702民初118号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市源通物流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8
2023-04-27
(2023)桂0702民初11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源通物流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9
2023-04-20
(2023)桂0107民初18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林**,林**,黄**
宁**,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10
2023-04-03
(2023)桂0181民初12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宋**
横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14
(2025)桂0107民初1891号
追偿权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3
(2025)桂0107民初1891号
追偿权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3
2025-05-16
(2025)桂01民终17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1-12
(2023)桂0107民初144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5
2023-05-09
(2023)桂0702民初11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源通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6
2023-03-26
(2023)桂0702民初1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市源通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5
2022-03-07
(2021)桂0108民初63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24.1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3-18
2021-12-07
(2021)桂0109财保4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韦**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74303.73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1-12-31
2021-08-30
(2020)桂0108民初48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2336.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12-12
2021-11-25
(2021)桂0109民初392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12
2021-10-20
(2021)桂0102民初10160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苏**、广西宏川投资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68683.3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西综执罚决字﹝2026﹞第00482号
在石埠街道办兴贤村平畚坡8队81号“锦源便利店”旁在城市建成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70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4-10
2
桂平交罚﹝2026﹞03060002号
当事人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桂AS7378)在平果市城东修理厂停车场地点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罚款14700元整人民币
14700.00元
平果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9
3
桂平交罚﹝2026﹞03060001号
当事人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桂AS7378)在平果市城东修理厂停车场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整人民币
5000.00元
平果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9
4
桂1401交罚﹝2025﹞1252号
2025年12月09日14时00分,扶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国光,黄福宁(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117073,20140117072)经行政检查,在扶绥县013县道塘岸村附近路段发现,黄业鸥驾驶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N3133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重型自卸货车,品牌型号为运力牌LG5310ZLJJ5,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沙,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80.2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49.24吨,超限率158.84%。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24500)
2450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7
5
桂1400交罚﹝2025﹞0663号
2025年12月01日18时54分,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邓文锟,李志波,农焕,龙奕津,覃靖(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017006,20140017022,20140017018,20140017028,20140017013)经行政检查,在G359线崇左西收费站附近发现,唐国威驾驶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AJ293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CA3310P66K24L6T4AE5,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石粉,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01.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0吨,超限70.6吨,超限率227.74%。在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供述违法行为,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同时未造成公路损害、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经批评教育承诺不再从事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违法情节属于减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玖佰元整(¥17900)
17900.00元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2
6
桂1400交罚﹝2025﹞0343号
2025年08月28日13时20分,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学明,李全杰,农焕,龙奕津,李志波(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017001,20140017021,20140017018,20140017028,20140017022)经行政检查,在崇左南收费站附近路段发现,何伟强驾驶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AV976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白泥,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7.3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0吨,超限46.38吨,超限率149.61%。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柒佰元整(¥10700)
10700.00元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9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参照《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崇左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适用
桂AZ1385货运车辆运输货物于 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03月08日途经扶绥县柳桥镇不停车称重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被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共6次,该车为6轴22轮,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具体超限运输行为如下:2023-12-10 17:16:46车货总重67吨,超限18.15吨,超限率37.04;2023-11-13 14:19:50 车货总重65吨,超限16.55吨,超限率33.77;2024-03-08 12:38:19 车货总重60吨,超限11.10吨,超限率22.65。(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治超非现场执法称重记录明细表)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柒拾元整
427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7
8
桂0100交罚(2023)21168号
2023年07月20日,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因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 第十七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其他道路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不满12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12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执法人员何楠、龙浩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26
9
桂0100交罚(2023)20620号
2023年05月17日,南宁市顺昌物流有限公司因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 第九条第一款。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 第九条第一款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执法人员覃春红、甘文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100000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