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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9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覃威龙注册资本:20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25667831201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张海房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9-13
(2018)渝0103民初18348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穗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重庆穗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27
2019-05-15
(2018)粤0981执110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7-24
2020-04-08
(2020)渝0103执41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穗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11-11
2019-06-17
(2019)桂0102民初33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与谭**、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1-07
2019-03-18
(2019)粤0308行审2122号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19-04-19
2019-03-01
(2018)渝0103民初18348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穗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何**周**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512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12-28
2018-08-23
(2018)黔04民终83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莫**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08-15
2017-02-01
(2015)港北执字第39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梁*、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8-05-18
2018-03-09
(2018)闽06民终4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莫**、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4-27
2017-12-08
(2017)闽0602民初72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9681.08元
民事案件
10
2017-07-29
2017-07-04
(2017)闽0602民初38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中交罚﹝2026﹞00243号
2026年02月09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小榄镇G105绩东公交站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R64585大型客运班车在中山市小榄镇G105绩东公交站停靠上客,并需要收取乘客车费。经核查,该车属于省际班车,持有“贵港覃塘-中山”客运标志牌。当事人在中山市小榄镇G105绩东公交站停靠上客,该停靠地点不是批准的配客站点。当事人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R64585大型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以上事实,有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车辆证件、线路牌照片、车辆路单及安检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2
桂0801交罚﹝2026﹞0458号
2026年02月13日00时30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钟少强,黎致斌(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92,20080117098)在S206线桂平收费站出入口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陆开光驾驶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R56877违规运营。经核查,该车持有贵港至深圳龙岗的省际春运临时加班牌,核定线路为贵港交投客运汽车客运站—深圳龙岗长途汽车客运站,途经佛山大沥汽车客运站。但实际运营中,该车于2月13日凌晨5时10分从贵港空车出发,前往深圳光明区沙井客运站,16时00分未经批准在沙井客运站的站点搭载44名乘客(每人收费280元,合计12320元)后直接返回贵港,未按加班牌规定路线运行,且无出站路单。当事人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存在加班车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行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行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4
3
粤佛交罚﹝2026﹞00047号
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4
粤佛交罚﹝2026﹞00026号
经查,2025年12月23日,当事人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邓元康驾驶桂R16156大型普通客车从贵港往中山方向进行旅客运输,途经G324国道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洲路勒流法庭对开路段(龙江镇往勒流街道方向)被执法检查发现。桂R16156大型普通客车的所有人是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该车持有省际临时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核定的起讫地是贵港—中山,途经路线:覃塘G358国道、贵港(S338县道公路)、木格、G80广昆高速公路、岑溪(G2518深岑高速公路)、筋竹(S5)广台高速公路、高明(龙高路、高富路)、105国道。车辆被检查当日在G324国道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洲路勒流法庭对开路段(龙江镇往勒流街道方向)行驶,该路段不是核定的途经路线。当事人有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5
5
深交罚决第﹝2026﹞ZD00066号
2025年09月30日07时28分,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R51778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经过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民收费站入口,经查,该车为客运班车,处于运营状态,线路牌显示该车经营的线龙岗到贵港,在深圳批准的停靠站点为深圳市龙岗长途汽车客运站。车上有22名乘客,经询问车内乘客,乘客表示他们是在龙岗区平湖、龙华区竹村地铁站等路边上车的,车费220元,经核实,该上车点并不是批准的停靠站点。且该车的班车线路牌显示,其途径地为S511省道、S338县道、G80广昆高速、G4广深高速、S358太安路、107国道、松白路、s359平龙路,故该趟运输的路线并不包含G15福民收费站出口,该趟运输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后续我单位向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邮寄协助调查函,该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签收后,一直未前来我单位配合调查。 通过调查取证,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的违法行为。(情节: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5
6
桂0800交罚﹝2025﹞3973号
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伟权,黄秀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017146,20080017116)在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张海房屋)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对投诉《业务记录基本信息单》编号******************开展执法检查,通过询问公司安全经理胡红梅和驾驶员陈健并查阅该公司的相关台账资料及桂RB2634车辆档案发现:在2025年11月28日16时33分驾驶员陈建驾驶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桂RB2634大型客车实施从覃塘区街道第三初级中学到覃塘区东龙镇的包车客运活动,该趟运输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客运车辆包车合同》(合同编号:2025-11-28-B2634)包车合同约定乘客人数为43人,此趟运输实际载人共计78人(其中:学生乘客77人,驾驶员1人)“包车合同”约定有乘客43人,实际上车乘客40人,其余37人为临时招揽的乘客,不属包车合同约定的乘客,付款方式均为上车后按行程收取5元、10元不等,营业收入一共350元,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800312505,该趟运输存在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4
7
桂0800交罚﹝2025﹞3898号
2025年12月02日15时00分,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杰雄,莫燕红(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017118,20080017036)在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张海房屋)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通过询问公司副总经理胡红梅并查阅该公司的相关台账资料及车辆运行轨迹发现:该公司所属车辆桂RD6213、桂R64585、桂R16156存在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行为。 1.2025年11月27日驾驶员李日新与黄禄斌驾驶桂RD6213大型客车从广东深圳按照审批途经线路返回贵港市汽车南站实施道路旅客运输,桂RD6213大型客车已经办理班车客运标志牌,班车客运标志牌上载明的运行线路起点为贵港汽车南站,讫点为深圳市龙岗长途汽车客运站、沙井中心客运站,中途停靠地和途经线路为S511省道、S338县道、G80广昆高速、G4广深高速、S358太安路、107国道 、松白路、S359平龙路。但该车中途驶离规定的线路,搭载乘客途经至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下车,该趟运输收取费用1800元。 2.2025年12月02日驾驶员杨国云与甘森驾驶桂R64585大型客车从广东中山按照审批途经线路返回贵港市覃塘桂通汽车客运站实施道路旅客运输,桂R64585大型客车已经办理班车客运标志牌,班车客运标志牌上载明的运行线路起点为贵港市覃塘桂通汽车客运站,讫点为中山市汽车客运站,中途停靠地和途经线路为覃塘G358国道、南环路、贵港(S338县道公路)、木格、G80广昆高速公路、岑溪(G2518深岑高速公路)、筋竹(S5)、广台高速公路、高明(龙高路、高富路)。但该车中途驶离规定的线路,搭载乘客途经至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下车,该趟运输收取费用2000元。 3.2025年12月01日驾驶员党柱荣与韦积建驾驶桂R16156大型客车从广东中山按照审批途经线路返回贵港市覃塘桂通汽车客运站实施道路旅客运输,桂R16156大型客车已经办理班车客运标志牌,班车客运标志牌上载明的运行线路起点为贵港市覃塘区桂通汽车客运站,讫点为中山长途客货运站,中途停靠地和途经线路为覃塘G358国道、贵港(S338县道公路)、木格、G80广昆高速公路、岑溪(G2518深岑高速公路)、筋竹(S5)、广台高速公路、高明(龙高路、高富路)、105国道。但该车中途驶离规定的线路,搭载乘客途经至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下车,该趟运输收取费用1900元。 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6
8
桂0800交罚﹝2025﹞3902号
2025年12月02日15时00分,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杰雄,莫燕红(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017118,20080017036)在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张海房屋)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通过询问公司副总经理胡红梅并查阅该公司的相关台账资料及车辆运行轨迹发现:2025年11月30日驾驶员李初有驾驶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桂RC1062中型客车,实施从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搭载28名乘客开往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的包车经营行为,该趟运输经营收入为800元,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800343643,该趟运输存在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贵港市骏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6
9
粤穗交运罚﹝2025﹞1(2025)11280020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桂R51778大型客车于2025年11月28日在广州市增城区广深高速新塘北入口前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驾驶员为叶东进,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驾驶员询问笔录、其他材料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1500元罚款
1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