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君琳日用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燕 | 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105MA3DH81K9Q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和信花园4号楼商铺10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天市监处罚〔2024〕273号
现查明,2024年5月25日、5月26日,当事人在向举报人销售商品(货值7506元)过程中存在如下宣传:
1、销售植雅口气清新剂(普通产品)过程中,宣传“去火消炎”。
2、销售润和津露果汁饮料浓浆(食品)过程中,宣传“润肺”“去火败火”“治便秘”“排除肺部烟油子”。
3、销售植雅焕亮沐浴露(普通化妆品)过程中,宣传“美白功效”。
4、销售植雅舒凝胶(普通化妆品)过程中,宣传“伤口不留疤”。
5、销售植雅滋养润体乳(普通化妆品)过程中,宣传“可抑菌”。
6、销售立迈健软骨提取物压片糖果(食品)过程中,宣传“补骨头、补软骨”。
7、销售灵芝皇胶囊(保健食品)过程中,宣传“预防癌症”“抗癌”。
8、销售增健口服液(保健食品)过程中,宣传“有顾客喝了8支,感冒好了”“可以治病、生病不用打针”。
9、销售怡瑞胶囊(保健食品)、悦通欧米伽三凝胶糖果(食品)两种产品过程中,宣传“清理血液垃圾”“软化血管、增加韧性”。
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上述涉案产品有其所述作用,系对商品性能、用途作虚假宣传。
一、没收违法所得271.43元
二.罚款100000元。 合计100271.43元。
100000.00元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