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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青焕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22MA44FXEL0W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孟德大道与106国道交叉路口西北角北100米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0
(2025)沪0115民初985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蔺**,蔺*,冯**,张**,张*,张**,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柏*,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河南省财富物流有限公司,杨**,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6
(2025)沪0115民初985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冯**,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张**,张*,蔺**,河南省财富物流有限公司,张**,蔺*,柏*,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4-11-05
(2024)闽0627民初22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睢**,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南靖县人民法院
4
2024-08-22
(2024)沪0115民初604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冯**,蔺*,孙**,河南省财富物流有限公司,蔺**,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柏*,张**,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5
2024-07-17
(2024)沪0116民初6764号
其他合同纠纷
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崔**,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王**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6
2024-06-12
(2024)沪0115民初461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冯**,贾**,张**,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蔺**,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蔺*,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柏*,河南省财富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4-06-12
(2024)沪0115民初4618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冯**,孙**,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张**,蔺**,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蔺*,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柏*,河南省财富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8
2024-05-10
(2024)沪0116民初6764号
其他合同纠纷
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王**,崔**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9
2024-02-02
(2024)沪0115民初448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柏*,蔺*,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河南省财富物流有限公司,蔺**,张**,张**,冯**,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3-11-22
(2023)沪74民终202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冯**
河南省财富物流有限公司,程**,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蔺**,柏*,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蔺*,张**,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金融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15
(2025)沪0115民初985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蔺润;蔺克银;柏灵;杨会丽;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张铁军;张素田;冯叶闯;张恒;河南省财富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4-05-29
其他合同纠纷
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12
2023-01-16
(2023)鲁1522民初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6-17
2021-06-10
(2021)豫1424执944号之四
合同纠纷
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李**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5-17
2021-05-06
(2021)豫1424执647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与祁**、冯**等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4
2021-03-22
2021-01-29
(2021)豫0922民初1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任**与刘**、东阿县祥瑞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261.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1-26
2020-12-28
(2020)豫1424民初5946号
合同纠纷
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与祁**、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3985.7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1-26
2020-12-28
(2020)豫1424民初5948号
合同纠纷
商丘市财富货运有限公司与李**、张**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0257.09元
民事案件
7
2020-12-30
2019-03-26
(2019)晋0425民初4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与杨**、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498.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12-30
2020-06-10
(2020)晋04民终7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与许**、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30
2020-06-10
(2020)晋04民终9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与许**、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2-25
2020-11-12
(2020)豫0922民初35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彭**与高**、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36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28202500737
2025年10月29日2时52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执法APP发现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有一辆无车牌车辆通过监测点,执法人员立即布控拦截,在城武路电厂处对豫J27397(黄色)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袁晓伟、杨东岳向辛德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豫J27397(黄色)车辆所有人是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此次运输货物为木材。2025年10月29日2时52分10秒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一辆无车牌车辆通过监测点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无车牌车货总质量为56.150吨,超重7.150吨超限率:14.59%。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询问得知:2025年10月29日2时52分10秒该车经过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时,辛德川使用毛巾遮挡豫J27397车辆号牌。2025年10月29日4时17分执法人员引导该车到东明县明通物流运输停车场进一步称重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3.400吨、超重14.4000吨,超限率为29.39%,驾驶员辛德川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调查,该车豫J27397(黄色)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该车故意遮挡车辆号牌,不符合对其减轻处罚的情形。证据证明: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4、过磅磅单等证据。
罚款柒仟元整
7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30
2
豫新长交罚字﹝2025﹞第0600103号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100元
100.00元
长垣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2
3
豫濮清交罚字﹝2024﹞第0500005号
清丰县浩森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元
清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2024-05-28
4
濮(清)城罚决字﹝2024﹞渣第1005号
未密闭运输
罚款
2000.00元
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4-05-23
5
豫安县交罚字﹝2023﹞第2100113号
违法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罚款13500元
13500.00元
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31
6
371728202300433
2023年6月10日23时10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东明县武胜桥五得利面粉厂处对驾驶的豫J96003(黄色)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蔡丁丁、王洪义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豫J96003(黄色)2023年06月10日22时56分,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黄河大桥往濮阳监测点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车辆牌号为豫J96003(黄色)号四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黄河大桥往濮阳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四轴、车货总质量为48.950吨(48950千克),超限17.950吨(17950千克),超限率57.90%。经调查查明,该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捌仟伍佰元整
85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濮阳市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