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惠民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史卫楠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22MA0KG0A57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东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翼市监处罚〔2026〕6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16日从古县鑫辉源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了3吨(按密度计算每吨约为1200升)0#车用柴油,购进单价为6017.699115044247元/吨,购进货值为18053.1元。本次涉案不合格0#车用柴油总计3600升。该批油品在2025年6月到11月期间以5.88元/升对外进行销售,截至2025年11月25日已全部销售完毕。涉案总货值3600*5.88=21168元,违法所得为21168-18053.1=3114.9元。
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0#车用柴油时索取了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同时建立了进销存台账;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在加油站张贴了召回不合格批次0#车用柴油的公告,至今未接到有关油品质量的投诉情况。
经对当事人询问及山西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平台查询,2025年3月17日当事人因销售不合格柴油被我局进行过处罚(处罚文号:翼市监处罚〔2025〕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1、没收违法所得3114.9元;
2.处销售不合格0#车用柴油货值金额三倍70%的罚款44452.8元,以上罚没款共计47567.7元。
44452.80元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2
翼市监处罚﹝2025﹞2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4日在山东永鑫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6.03元/升购进了7.55吨(8833.5升)0#车用柴油,购进总价为52366.01元。购进前库存柴油1100升,库存柴油购进价6.5元/升,购进价值为7150元,不合格0#车用柴油总计9933.5升。截止2024年12月30日,不合格批次的0#车用柴油已全部售完,销售货值等额共计61829.03元,违法所得1413.02元。
1.没收违法所得1413.02元;处经营不合格成品油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61829.03元;以上罚没款共计63242.05元。
61829.03元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