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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吴俊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02MA724G7H0U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西路21-1号10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肃)市监罚字【2023】57号
经调查确认,该单位涉嫌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构成了涉嫌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 涉嫌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构成了涉嫌使用劣药的违法事实。 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构成了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事实。
1.对肃州区吴俊诊所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肃州区吴俊诊所你单位处以 2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25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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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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