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百姓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宪洋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03MA3M6GGG1N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3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18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青岛百姓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
2020-09-02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丁**,丁**
青岛百姓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2
2023-04-26
(2023)鲁0203执2197号
劳动争议
王*、青岛百姓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755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4〕522号
2024年6月17日,根据支队案源线索,执法人员对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32号的青岛百姓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单位6楼治疗室6卫生间发现尚未开封的“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2盒,每盒3瓶,已开封使用过的上述药品空桶2个,已开封使用过的上述药品空瓶8个,在治疗室6里间长条椅内部发现部分药品。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随货同行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多次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截至目前,当事人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初步核查,当事人使用来源不明药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予以立案。
对于当事人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参照《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2“违法情形: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处罚标准-裁量阶次-一般-裁量基准:货值金额的4.4倍以上7.6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青岛百姓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艾拉”(批号:240201)2盒;2.没收违法所得98175元;3.罚款453750元(125支*825元*4.4=453750元)。合计上述罚没款551925元。
453750.00元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