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枫石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林娟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81MA2DL7EW7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石门镇溪底村新街8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0
(2025)浙0881民初419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陆**,浙江枫石医药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2
2025-09-10
(2025)浙0881民初41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枫石医药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3
2025-08-15
(2025)浙0109民初190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枫石医药有限公司林场路店,浙江枫石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7-23
(2025)浙0109民初179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枫石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5〕345号
当事人从浙江枫石医药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处购进13种中药饮片及2种西药放于经营场所用于销售,浙江枫石医药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为零售单体药店,不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且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并无中药饮片,上述中药饮片的货值为1072.08元,西药货值为1420元。至查获时止,当事人共销售上述西药2笔,销售金额为269元。综上所述,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货值为2492.08元 ,违法所得为269元。
当事人未取得经营中药饮片许可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处罚款10000元;2.没收上述13种中药饮片。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处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9元,共计5269元;2.没收上述两种西药。综上所述,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处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9元,共计15269元;2.没收上述13种中药饮片和2种西药。
15000.00元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