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培周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00MA49GHYTX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发展大道东路8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9
合同纠纷
湖北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洪**,陈**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7
(2025)鄂0303民初3046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湖北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洪**
裁判文书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2
2025-09-30
合同纠纷
湖北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洪**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十城罚决字﹝2024﹞第111001号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张湾区发展大道东路89号的龙记檀府项目2#-9#楼,在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分别于2023年2月18日、4月30日和6月30日擅自提前交付使用。2#-9#楼建设面积111825.01平方米,工程造价117416222.88元。
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117416222.88元2%的罚款2348324.45元
119764547.33元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06-03
2
张湾市监处罚〔2024〕51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0年6月,法定代表人毛培周,经营场所是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发展大道东路89号,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龙记檀府小区由当事人开发建设,当事人是上述8台电梯的使用单位。上述8台电梯安装后于2023年3月23日取得监督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载明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03月,主要检验依据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另查明,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4月2日发布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4.1(1)规定“15年以内的电梯,分别在第1、第4、第7、第9、第11、第13、第1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依照该规则本年度为当事人电梯监督检验后的第1年,应当进行定期检验。依照新旧检验规则,当事人上述8台电梯均应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取得新的检验合格证明,但因当事人与维保单位原维保合同到期后,未能及时续签新的维保合同,导致上述电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处于未经定期检验的状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一)项“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