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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金椒家卤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霍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2RF9157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224号新文嘉苑商住楼1层109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6〕108号
现场明,当事人霍亮于2025年10中旬在网购平台上购进“麒景”粉耗子(粉条)5袋,每袋购进价格是2.8元。上述食品原料作为麻辣粉类,经加工制作按份提供销售给消费者,售价8元/份,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售卖出一份,现场检查只剩4袋。货值金额19.2元,违法所得8元。 当事人霍亮于2025年6月份从网络平台购进“湘君府”小米辣(盐渍菜)1袋(未开封使用),购进价格是25.8元/袋。上述食品原料主要用于辣粉底料炒制时使用,购进后未来得及用,未及时清理就导致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25.8元。 在该店操作间坐东向西操作台放置待使用食品原料:“同福祥”黄豆酱油(酿造酱油)2瓶(其中1瓶开封,1瓶未开封),上述已开封超过保质期的酱油,于2024年8月份在网购平台上购进,当时购进价格是18元/瓶,共购进2瓶。过期后仍在使用,主要是在制作小炒类菜品的过程中使用,每次使用少量做调色调味,因为是在菜品中使用的调味品,但是人没有制作菜单,也没有做加工使用记录,无法单独定价,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36元。 上述涉案食品原料与保质期内的食品原料混放在一起,货值81元,违法所得8元。 当事人存在购进食品原料未索要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经2026年2月9日复查复核,当事人已整改完毕。
对张掖市甘州区金椒家卤餐饮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6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元; 3.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麒景”粉耗子(粉条)4袋、“湘君府”小米辣(盐渍菜)1袋、“同福祥”黄豆酱油(酿造酱油)2瓶(其中1瓶开封,1瓶未开封;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6008元,大写陆仟零捌元整。
6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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