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卫岗 |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303MA0QHHNT3A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9
(2025)内0303民初336号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张**
刘**,付*,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2
2024-06-19
(2024)内03民终524号
劳动争议
闫*
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4-16
(2024)内0303民初334号
劳动争议
闫*
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4
2022-09-20
(2022)内03民特66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李**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9-20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李**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04
2025-08-25
(2025)内民申2341号
劳动争议
内蒙古榕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闫*劳动争议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10-16
2024-04-17
(2024)内0303民初334号
劳动争议
闫*、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8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9-26
2024-07-30
(2024)内03民终524号
劳动争议
闫*、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26
2023-11-06
(2023)内0303民初97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内蒙古中云盛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南区)应急罚﹝2025﹞危化一队-018号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
2025年4月27日17时39分,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乌海市海南区的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火灾,此起火灾过火面积约346㎡。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统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7.91万元。危化一队于2025年8月7日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9100.00元
乌海市海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