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钊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3078970061XR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1
(2025)赣0730民初54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宁都县人民法院
2
2026-01-13
(2025)赣0730民初54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宁都县人民法院
3
2019-06-28
(2019)赣0730民初168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
宁都县人民法院
4
2019-06-06
(2019)赣0730民初855号
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傅*,李*,刘*
宁都县人民法院
5
2019-06-06
(2019)赣0730民初854号
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傅*,刘*,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6
2019-02-25
(2018)赣0791民初156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李*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6
(2025)赣0730民初54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廖**
李萍;刘钊;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宁都县人民法院
2
2026-01-05
民间借贷纠纷
廖**
李萍;刘钊;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都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2
2020-01-09
(2019)赣07民终44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16
2019-11-28
(2019)赣07民终40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09
2019-08-06
(2019)赣0730民初85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与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316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0-09
2019-11-28
(2019)赣07民终400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2-20
2019-07-18
(2018)赣0791民初156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李*、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9802.37元
民事案件
6
2020-02-20
2018-09-19
(2018)赣0791民初156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李*、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32417.35元
民事案件
7
2019-08-15
2019-07-15
(2019)赣0730民初168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8-07-18
2016-05-09
(2008)宁执字第004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06-25
2018-04-09
(2018)赣0702民初18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与刘*、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5〕183号
经业务系统查询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连续二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未办理歇业,为清理连续二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企业,我局于2025年7月8日向国家税务总局宁都县税务局发送了《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请对长期未经营企业出具连续两年未正常申报纳税或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明的函》,向宁都县人民法院、宁都县人社局分别发送《征求意见函》。 2025年7月11日,宁都县人民法院向我局提交了《复函》及《宁都县2023-2024年度连续二年未年报企业名单》的核查情况,证实该企业在宁都县人民法院无未结案件,未纳入失信名单。 2025年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宁都县税务局向我局提交了《关于出具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纳税或从未税务登记证明的复函》,证实该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了非正常户。 2025年7月23日,宁都县人社局向我局提交了《宁都县2023-2024年度连续二年未年报企业名单》的核查情况,证实该企业无社保欠缴、无劳动纠纷等不宜吊销情况。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企业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我局于2025年8月5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经实地核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经过以上调查证实,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仅未按规定依法报送2023、202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未办理歇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了非正常户,且查无下落。
吊销宁都县凯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00元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