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娜尔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麦麦提图尔孙·吾守尔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3MA7774HQ6L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芒辛镇尤喀克艾日克村7组067号(卫星工厂 )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1
(2025)新3123民初23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阿娜尔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惊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吾斯曼江•如则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2
2025-04-07
(2025)新3123民初6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阿娜尔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吾斯曼江·如则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4
(2025)新3123民初23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阿娜尔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惊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2
2025-10-24
(2025)新3123民初23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阿娜尔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惊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英市监处罚(2026)66号
事人新疆阿娜尔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卡合沙力喀瓦普美味烤腿检验报告(No:SHA26142751017号)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要求,柠檬黄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00555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4月27日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2026年5月18日收到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出具的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J2026MF0011),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规定的要求,柠檬黄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00504g/kg,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上述不合格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行为。因当事人生产上述卡合沙力喀瓦普美味烤腿无销售记录,已销售的卡合沙力喀瓦普美味烤腿货值金额无法计算,按无违法所得论处,按照这批卡合沙力喀瓦普美味烤腿销售给喀什聚祥食品有限公司45袋,每袋销售价2.5元,案件货值112.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涉案物卡合沙力喀瓦普美味烤腿5袋,鸡味调味料1袋;3.没收违法所得112.5元;4.处5000元罚款。
5000.00元
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2
喀英市监处罚(2024)64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处1000元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