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林口县兴林石油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伟民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25MACR1WPJ06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林口县三办(镇东村)中心烟站斜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市监处罚〔2026〕141号
2026年0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林口县兴林石油有限公司开展成品油质量与经营行为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油品信息公示不全:该加油站油品公示屏仅公示“牌号、油品价格”,未公示“产品名称、生产企业、进货日期、产品标准、检验合格证明”等公示内容。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案情,现场通知林口县兴林石油有限公司法人到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 2026年06月15日林口县兴林石油有限公司法人王伟民到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经询问当事人得知当事人从2025年10月份开始,就一直是用当前公示板模式公示的,由于工作疏忽了,只想着给顾客看价格,其他的公示内容就疏于考虑。 该公司当前在售的成品油有92#乙醇汽油、95#乙醇汽油、0#车用柴油,92#乙醇汽油和95#乙醇汽油的生产企业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0#车用柴油的生产企业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并提供了出库单和质量检测报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各1份共4张,证明违法主体资质。 2.现场笔录1份3张,证明案件来源,现场检查情况。 3.询问笔录1份3张,证明违法行为的确认。 4.现场照片3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5.出库单、质量检测报告、供应商资质共12张,证明成品油来源。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确认。
对于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2000.00元
-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