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空港水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焦建 | 注册资本:5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594638561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1
(2025)内0627民初1049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空港水务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和兴利食品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
2021-03-18
(2021)内0627民初257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空港水务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02
2023-12-28
(2023)内0627民初3537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空港水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爱之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0
2021-11-26
(2021)内0627执1306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空港水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吉泰恒岳休闲体育有限责任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8-31
2021-04-09
(2021)内0627民初257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空港水务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吉泰恒岳休闲体育有限责任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6311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5﹞1号
按照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阿康供水有限公司空港物流园区自来水价格的批复》(鄂发改费发〔2014〕6号)文件,当事人自来水价格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3元/吨;行政事业性用水:5元/吨。当事人自2023年开始向空港物流园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供应自来水,供水价格按照行政事业用水价格执行,收费标准为5元/吨(不含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要求,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鄂发改费发〔2007〕358号)文件规定,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按当地居民第一级、第二级水价平均水平执行。按照上述规定,当事人向空港物流园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收取自来水费应执行当地居民第一级、第二级平均水平,即3.75元/吨(不含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当事人实际按照行政事业性用水价格5元/吨向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收取自来水费。截止2025年5月22日,当事人按照5元/吨的价格向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供应自来水98248吨,共收取自来水费491240元(不含税),多收取水费122810元,计违法所得122810元。另,当事人向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供水中包含部分绿化用水,但由于供用水合同中没有明确绿化用水占比,账务也未进行单独计算,故不作剔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4562.00元
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