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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芮少春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MA29CLKC7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浙江上虞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港池东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10
(2020)浙0604民初4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蒋**,沈**,蒋**,蒋**
余*,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支公司,李**,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
2020-06-01
(2020)浙0604民初4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蒋**,沈**,蒋**,蒋**
余*,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支公司,李**,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07
2021-01-22
(2020)浙06民终41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支公司、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21
2020-09-24
(2020)浙0604民初4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蒋**、沈**等与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80099.2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6﹞01J22
罚款人民币柒佰贰拾陆元整。
罚款人民币柒佰贰拾陆元整。
726.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2
绍路政罚﹝2025﹞00189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04日05时29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绍诸高速道墟收费站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3
绍路政罚﹝2025﹞03270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03日08时4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绍兴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贰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贰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921.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4
绍路政罚﹝2025﹞03270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06日08时4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绍兴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玖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玖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892.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5
绍路政罚﹝2025﹞03271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30日08时43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绍兴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996.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6
绍路政罚﹝2025﹞00186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6日10时36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上三高速章镇收费站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186.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7
绍路政罚﹝2025﹞00186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1日05时49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上虞道墟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9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8
绍路政罚﹝2025﹞03267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24日15时4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绍兴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14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9
绍路政罚﹝2025﹞00187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5日05时53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上三高速东关收费站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10
绍路政罚﹝2025﹞03267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15日14时5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绍兴方向K1563+558检查时发现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宝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808.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