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学高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02375846348X9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宝应县柳堡镇仁里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3
(2024)苏1023民初4805号
取回权纠纷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
扬州市威可特索具科技有限公司,宝应县龙晨包装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2
2024-09-13
(2024)苏1023民初4805号
取回权纠纷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
宝应县龙晨包装有限公司,扬州市威可特索具科技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3
2024-08-01
(2024)苏1023民初20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苗**
宝应县宏祥包装有限公司,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宝应县龙晨包装有限公司,王**
宝应县人民法院
4
2024-07-18
(2024)苏1023民初20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苗**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宝应县龙晨包装有限公司,王**,宝应县宏祥包装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5
2024-06-17
(2024)苏1023民初20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苗**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王**,宝应县龙晨包装有限公司,宝应县宏祥包装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6
2024-04-25
(2024)苏1023民初20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苗**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宝应县宏祥包装有限公司,宝应县龙晨包装有限公司,王**
宝应县人民法院
7
2022-12-15
(2022)苏1023民初6597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毕**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8
2022-06-24
(2022)苏1023民初34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宝应县人民法院
9
2022-06-06
(2022)苏1023民初2458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毕**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07
2023-03-20
(2023)苏1023执7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左**、王**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2-23
2021-10-19
(2021)苏10执异48号
民事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王学高等民事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9-26
2021-08-24
(2021)苏1023执96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9-26
2021-08-27
(2021)苏1023执9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9-18
2021-06-01
(2021)苏10执复86号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复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9-18
2021-06-01
(2021)苏10执复88号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复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5-06
2021-04-20
(2021)苏1023执异30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与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5-06
2021-04-21
(2021)苏1023执异29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与王学高、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3-31
2021-03-02
(2021)苏10执64号
其他案由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王**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3-12
2021-03-02
(2021)苏10执63号
其他执行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华丽达包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5〕DX00038号
经查,当事人宝应县佳华木业制造有限公司等185户企业因连续2年(2023、2024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本局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发布《关于清理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企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期届满后,当事人仍未履行年报公示法定义务。另经本局对当事人的住所现场检查,均无法取得联系并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关于清理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企业的提示性公告》的网页截屏2页,证明本局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发布《关于清理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企业的提示性公告》的事实;
证据二:2025年9月12日,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用综合管理系统”截屏打印的当事人“监管信息”47页,证明当事人未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以及提示性公告期届满未履行年报公示法定义务的事实;
证据三:对当事人检查的《现场笔录》等相关材料185份,证明本局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的事实;
证据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185份,证明当事人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实。
吊销许可证件
-元
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5-1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