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志杰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283MACCC14DXB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洲村G324国道金利与高明交界处牌坊北侧200米(金利镇金洲村鹿洲经济合作社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高交罚[2024]04681号
2024年08月14日11时1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超限超载车辆粤E49336重型自卸货车的违法情况,邀请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孙志杰到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四大队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有港口、码头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并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17
2
粤高交罚[2024]04682号
2024年08月14日10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超限超载车辆粤E60549重型自卸货车的违法情况,邀请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孙志杰到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四大队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有港口、码头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并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17
3
粤高交罚[2024]04680号
2024年08月14日15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超限超载车辆赣C7838U重型货车的违法情况,邀请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孙志杰到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四大队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有港口、码头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并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17
4
粤高交罚[2024]04667号
2024年08月14日10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超限超载车辆粤E36774重型自卸货车的违法情况,邀请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孙志杰到在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四大队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有港口、码头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并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16
5
粤高交罚[2024]04675号
2024年08月14日15时3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超限超载车辆粤E66410重型自卸货车的违法情况,邀请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孙志杰到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四大队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肇庆市煜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有港口、码头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并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